征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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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3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已全面展开,为便于洛川县广大群众和应征青年及时了解征兵的政策规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就我县2023年下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2年12月01日至2023年08月10日18时。
女兵: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8月10日18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按照军法〔2021〕62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体检基本条件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登录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注册登录学信网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四、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享受考研优惠。
(1)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生活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2.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根据我省现行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落实,“高原条件兵”在发放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奖励金20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参照我县当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依据长退役军人字﹝2022﹞24号,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本科、大专、高职、高中、初中均按37898元/年标准发放。
3.选取军士。
(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4.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 ,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三)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取。根据延市办字〔202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我市设定适当员额面向从本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招聘。
(1)公务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每年在全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申报部分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2)专武干部。每年全市乡镇(街道)基层专武干部最大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一般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3)事业单位。每年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结合本年度招聘计划,总量一般控制在上年度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20%左右,择优定向招录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并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高校新生)。
(4)国有企业。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的央企、省企和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20%左右,择优定向招录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并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高校新生)。
已参加过政策性安置或定向招聘的人员,未服满2年非正常退役的义务兵役人员,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不适用于上述优惠政策。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五、报名咨询
洛川县征兵办公室电话:0911-2816380
各镇(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电话:
菩提镇李平15929065664
旧县镇张洋18220144230
黄章便民服务中心曾合义15891680458
永乡镇王曙辉13891121164
凤栖街道屈锋13891113228
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安军礼13891178312
交口河镇张文超18629113616
杨舒便民服务中心黄河18609116991
老庙镇冯俊超13992164564
槐柏镇张明15891568754
土基镇刘雷15191118281
石头镇侯高林13992198271
朱牛便民服务中心路大为18740310105
六、廉洁征兵监督电话
陕西省军区纪委:
029-84729646 18165049701
省征兵办公室:
029-84729627 18591970045
延安军分区纪委:
0911-2816032 18092208306
市征兵办公室:
0911-2816025 15353155177
洛川县纪委监委:
0911-3622110 13891108829
县人武部纪委:
0911-2816385 15596228294
县征兵办公室:
0911-2816380 18161710275
洛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
202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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